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在哪里操作抵扣勾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又该怎么办理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勾选的三种常见情形。
取得单抬头(缴款单位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海关缴款书,确认无误后可直接进行勾选确认。
1.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在“热门服务”模块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在“用票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2.点击【抵扣勾选】后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选择“填发日期(起)”及“填发日期(止)”。点击【查询】后,核对并选择海关缴款书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勾选】。


取得双抬头(缴款单位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海关缴款书、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需先采集信息后待稽核比对相符后再进行勾选确认。
(一)海关缴款书采集
1.在“用票业务办理”模块选择【海关缴款书采集】,进入采集页面后点击【手动录入】。


2.在弹出的“海关缴款书信息手动录入”页面,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核对无误点击【确定】-【继续提交】。


也可以选择批量导入,在“海关缴款书采集”页面,点击【清单导入】进入页面,下载批量导入文件模板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再进行批量导入操作。


(二)海关缴款书勾选确认
海关缴款书采集保存后系统将自动发起稽核比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可直接进行勾选确认(勾选操作请参考情形一)。
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需要申请数据核对,核对通过后再进行勾选确认。
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一)申请核对
在“海关缴款书采集”页面,选择“填发日期(起)”及“填发日期(止)”,点击【查询】,找到需申请核对的海关缴款书信息,点击【申请核对】提交审核。

(二)海关缴款书勾选确认
待申请核对通过后,则可进行勾选确认(勾选操作请参考情形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