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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网3月5日消息,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法官近日就一项诉讼案做出裁定,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关税清算过程中不得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相关条款来征收关税,并需退还此前依据该法征收的关税款项。根据这项裁定,对于已申报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报关程序,不得适用该法律进行清算;而对于已完成清算但尚未最终生效的报关程序,则需要进行重新清算,且在清算过程中同样不得援引该法的条款。根据美国相关进口流程,进口商在货物通关后的数日内会预先支付关税,美国海关通常会在314天后确定实际税额并进行最终清算,实行多退少补。在清算完成后,进口商拥有180天的抗议期,抗议期结束后清算结果将最终生效。此次法院裁定将对美国海关依据特定法律条款征收关税的流程产生实质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