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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税务总局(DJP)相关负责人Inge Diana Rismawanti表示,税务机关已具备识别卖家通过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店铺、将单店营业额控制在5亿印尼盾以下以规避税收义务的能力,同一卖家在平台A、B、C等的交易数据最终都会汇集到DJP系统中,税务端通过数据库对纳税人整体营业额进行监测而非仅看单个平台或店铺收入;此举呼应近期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平台将被指定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卖家征收税率0.5%的PPh 22,年营业额不超5亿印尼盾的个人卖家可提交声明享受豁免,部分卖家试图拆分店铺、分散平台将单店收入压至免税线下的行为将被重点盯防,DJP强调关注点为纳税人整体收入而非单独数据,同时说明平台数据不会自动成为追缴直接依据,主要用于风险识别、数据比对与合规分析,后续核实将结合申报记录及其他信息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