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网消息,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10月2日发布新的公共税务澄清,把自贸区企业在公司税、增值税、消费税三个税种下的身份分别说清。文件明确,处在增值税指定区的企业,不自动等于公司税意义上的指定区,想拿0%公司税资格,得逐个税种确认自己所在区域是否被认可。
对用阿联酋自贸区主体做跨境生意的中国卖家,这条澄清不改变税法,但提醒一点:免税区的「0税」不是任何口径都通用,做分销、仓储业务的要确认活动是否在指定区内开展,资格没坐实前可能连续四个税期都拿不到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