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出海网消息,越南科技部部长武海全17日代表政府向国会提交《邮政法(修订)》草案。草案第31条新增规定,邮政企业可按客户约定代收销售货款。代收款要与自营资金分开管理、逐笔对账,并在约定期限内准确全额退还。科技部解释,这类代收款不属于支付中介业务,不必按银行支付法规处理。国会代表吴玉山在分组讨论中提出,草案还没写清防挪用机制。他指出,越南每年处理40亿件包裹,约九成是电商件。流经邮政企业的货款规模是整个行业营收的数倍,而承接企业九成多是中小微企业,一旦停业或破产,卖家要回这笔钱会非常困难。另一位代表建议COD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草案10月28日在全院讨论,11月13日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