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则适用于入驻得物平台经营并在得物平台销售商品的所有境内企业商家。
(一)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
1、【平台基础服务费】
①从25年开始为持续优化得物平台的收费规则,将技术服务费、操作服务费(含品牌服务费)、转账等多项服务费打包合并在【平台基础服务费】项目下以固定费率的形式统一收费(包含上限和下限)。
②平台基础服务费,是指得物提供的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基础技术服务,以及联合第三方提供仓储质检等基础履约服务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规则是基于品牌综合影响力、订单的履约模式、平台经营者履约能力、平台技术维护成本等多因素综合制定。
③收费计算:每笔订单按(商品出价价格-商家出资金额)×平台基础服务费费率,并触碰上限值&下限值后收费;其中商家出资金额是指商家在得物平台参与的折扣、优惠券等各种营销活动所承担的金额。
④发票开具:平台基础服务费将由“上海得物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基础服务费)和第三方服务公司“睹煜(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履约基础服务费)分别为您提供对应的服务费发票;开票申请链路:商家后台—账户资金—发票申请—开票申请。
关于收费模式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文档查看
⑤具体收费查询:
入驻前,查询标准费率做参考:https://stark.dewu.com/process,该页面展示的是平台标准费率以供参考,入驻后您可进一步查询或了解细分子类目或品牌具体收费。
入驻后,查询类目或品牌具体收费:https://stark.dewu.com/main/rate
⑥服务费优惠规则
合作期间,当商家自然月度订单成功交易额和服务分达到以下指标后,可享受相应平台基础服务费费率优惠。当月基础服务费费率优惠政策使用时间为次月21日至次次月20日,使用周期内可享受最高30000元优惠。
对应细则查询路径:
优惠细则:[商家后台]-[活动]-[商家成长]-[费率管理]-[商家费率政策]页面;
服务分细则及当月得分: [商家后台] - [经营] - [服务分] 页面。
2、【包装服务费】:是指一般履约模式下,根据双方协议及得物平台规则对出售商品包装有要求的,得物为商家提供的包装服务收取的费用。比如夏季使用冰袋,冬季使用保温袋、包袋使用的防尘袋等特殊包装服务。
3、【包邮费用】
基于商家提供的包邮服务,针对每笔订单得物平台将增加【消费者邮费补贴】收费项目,此费用将用于该笔交易对应的买家邮费。平台将综合承运商官方收费标准和实际运单情况(包括商品重量、体积、运输路线等)予以不定额补贴,该费用项即为扣除补贴后的邮费成本,一般不超过10元,偏远地区、大件、特殊体积或特殊重量商品除外。商家最终应支付的剩余邮费金额(即【消费者邮费补贴】费用)具体以结算时得物平台向商家展示的账单金额为准。
4、【结算方式】
(1)费用计算方式:商家后台展示的账期内应结算款项总额=当期交易额–当期服务费总额–结算周期内商家依据商家与得物签署的《得物平台商家服务协议》中应向得物及睹煜支付的其他费用及/或违约金。得物平台将于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5日内生成(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核对结算费用的账单内容供商家核对确认,当期未能确认清楚的结算数据应在商家和得物平台确认清楚后于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得物将于双方确认应结算款项金额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付款。
(2)账期:账期结算为周期完结后次日推送账单,分为:月结——自然月,周结——自然周,半月结——以自然月为维度,第1-15天进行第一次结算,第16天-月底第二次结算。具体以商家后台展示为准。
(3)结算账户:商家指定收取待结算款项及剩余保证金等款项的账户由商家在商家后台进行填写及确认,商家确认其通过商家后台账户所填写的账户信息均为真实有效信息,得物按照商家填写的账户信息向商家支付款项即视为得物已完成款项支付的义务,若因商家原因造成账户信息错误等情形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商家自行承担。若商家变更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及时登录商家后台进行信息修改及更新,商家未及时更新的,得物仍有权按照原有账户操作付款,相应的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二)直发履约模式包材收费标准
1、包材收费标准如下:
包材的付费方式:具体物料及收费以商家后台申请时系统展示为准,您可在申请包材时查看并支付相应包材费用。
2、包材异常使用的处罚
商家未按照包材要求选择适合商品特点的包材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商家全部承担,具体违规场景及处罚措施详见《得物平台发货规则》。
(三)入仓业务场景仓储费收费标准
具体入仓业务场景及对应仓储费收费标准以《仓储服务规则》为准。
得物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变更,得物平台将提前在商家后台进行公示或按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商家,调整后的收费规则将于公示或通知后生效。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及相关协议;发生在本规则生效后的行为,适用生效后的新规则。若商家不接受变更后的收费规则,请立即停止出价及商品出售,同时应在平台规则调整生效前停止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并及时通知得物平台。若商家继续操作出价或未取消商品出售并继续使用前述服务的,即视为商家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得物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得物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五、规则冲突
得物平台有权针对特定交易模式、交易环节或商品品质等,在本规则基础上制定下位规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信息公告、规则中心文档、商家后台通知、商家课堂、行业标准等)。下位规则属于本规则的组成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若下位规则与本规则存在冲突,优先适用本规则;若同等级规则之间存在冲突,优先适用发布在后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