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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网消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6月12日裁定,维持特朗普政府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普遍关税的暂缓执行令,意味着该项关税将继续征收至上诉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或原定的7月下旬自动到期日——尽管初审法院上月已判定该关税违法,但上诉法院认为即刻叫停会造成联邦政府不可逆财政收入损失且初审法院法律适用或存瑕疵,因此原告华盛顿州及两家获初审胜诉的进口商在终判前仍需按10%缴税;按规则该关税最长150天、约7月底自动失效,白宫计划在到期前完成"301调查"并以新惩罚性关税填补空缺,USTR本月已暗示或以强迫劳动为由对韩国商品加征12.5%,税务基金会估算若关税维持期间美有效关税率将达11.7%、为1972年来最高,进口商3月单月已承担约80亿美元税负,终审若认定违宪政府需退还1660亿美元但当前继续征税将加重企业与消费者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