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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7月30日对极兔速递有限公司开出7万元罚单,违法事实直指其“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今年以来多家使用“极兔速递”商标、字号及运单的加盟企业处理场所未消除事故隐患、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品牌总部未严格督促落实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监管链条从6月11日立案调查走到行政处罚落地,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第五十一条追责;极兔(2007年成立、上海邑商实业全资持股、法人吴蓉眉)作为加盟制快递代表,再次被监管点名“总部管理缺位”,7万罚款金额不大,但信号明确:加盟网点5075家级的松散网络若继续让安全合规在总部与承包人之间传导失效,品牌方将直接承担统一管理的法定责任,快递行业“以罚代管”正转向“总部连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