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出海网公众号

出海网小程序

出海网视频号

出海网社群
“TM”是英文商标(Trademark)的缩写。我国《商标法》并没有对“商标”标识的具体含义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规定企业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在申请中使用该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进行商业活动,若侵犯他人商标权,还需承担商标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受理通知书仅是通知商标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商标申请,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已通过审查,可以正式使用。
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方通常会有一行提示:“注:本通知书仅表示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示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这旨在提醒企业明确商标通知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简单来说,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已接收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但尚未开始正式的商标审查流程。
如果企业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便在其产品或服务上标注并使用该商标,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合法”地侵犯他人商标权。因此,说“注册商标标有‘商标’就可以使用”是完全错误的,也是对法律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