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发货
POIZON平台发货规则

POIZON平台发货规则

更新时间:2025-07-03 11:58:36
介绍了得物平台的发货规则,适用于境内企业商家。内容涵盖履约服务类型、发货时效、包装及快递要求,明确延迟发货、虚假发货等多种违规行为的定义、赔付标准及处置措施,平台有权变更规则。

第一章 概述

为规范得物平台企业商家的发货行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商家在得物平台经营需遵守本规则,在规定的发货时效内按时发货。

第二章 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成功入驻得物平台经营并在平台销售商品的所有境内企业商家。

第三章 履约服务

履约服务是指得物或第三方服务商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提供商品管理、库存管理、仓储质检、出价管理、客服会话等服务;根据商家资质及履约模式不同分为:

3.1 一般履约服务

根据商家在商家后台选择的履约模式,在收到订单前或收到订单后,商家应将商品发往得物指定的仓库,第三方服务商将进行商品质检、查验、鉴别等一项或多项操作,查验鉴别通过的商品由得物统一包装后向消费者交付。查验鉴别不通过的商品,得物将以到付形式退还商家。注意:[提前售]场景下的订单的履约服务同样遵循此规则。

3.2 直发履约服务

在商家后台获得直发资质的商家,使用得物指定物流及指定的包材、防伪物料,并按照承诺时效直接向消费者交付商品。

3.3 仓储托管履约服务

①商家的商品通过查验鉴别后,将进入同款商品的库存统一管理区域,得物将为商家提供分类存储、库存预测及调配管理、履约包装等服务。

②得物在收到商家交付的商品后,第三方服务商将对商品进行质检、查验、包装等一项或多项操作,查验鉴别通过的商品由得物向消费者交付。查验不通过的商品,将由得物以到付形式退还给商家。

3.4 其他履约服务

①定制履约服务:商家收到订单并定制完成后,需将商品发往得物指定的仓库,第三方服务商将对商品进行质检、查验等一项或多项操作,查验鉴别通过的商品由得物包装后向消费者交付。查验不通过的商品,将由得物以到付形式退还给商家。

②虚拟商品履约服务:虚拟商品不涉及实物发货等线下交付,自商家收到订单后,应当通过线上充值等履约方式向消费者交付商品。

第四章 发货时效

4.1 各出价渠道对应的发货时效要求:

4.2 确认发货

商家必须确保按照约定的发货时效按时完成订单发货,即商家自买家下单之时起在规定的发货时效内需在商家后台点击发货按钮并输入快递单号等信息供得物平台进行查询以向买家展示,并点击确认发货成功。

4.3 就近发货原则

在仓储托管模式下,平台将采取就近发货原则,得物平台将结合商家出价、仓库位置及消费者收货地址,并根据大数据及算法能力预判提前调配不同仓库库存,优先为消费者匹配最优物流方案并促成商品成单。

4.4 促销活动及节假日发货要求

平台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及特定节假日以平台通知或公告的发货时间为准。

第五章 发货要求

5.1 包装

商家应选择适合产品特点的包装方式,并考虑到各类天气原因,确保防水防潮防寒。订单包裹的包装及品相等包材,如得物平台另有要求的,双方达成一致后按照得物平台要求执行。如因商品包装、包材等原因导致商品受损、灭失或导致拒收、退货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商家承担。

5.1.1 一般履约服务&仓储托管模式下包装要求

一般履约模式下的商家必须按照订单明细和商品页面描述打包发送货物,如果得物平台收到商家订单包裹后,在查验过程中发现包裹内缺少商品、配件、赠品、商品发错等无法通过查验的情形,则得物平台有权直接将商品退回商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同时,商家应按照入驻协议、保证金规则等约定的保证金赔付规则向买家支付补偿金额,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结算款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补偿买家。

5.1.2 直发履约模式下包装要求

(1)包材泄露违规责任

直发模式下商家需使用得物平台提供的指定包材对商品进行包装,平台根据商家销售的商品类目不同,对指定包材的要求也有所差异,具体以商家包材申请页面即物料申请系统页面展示为准,商家未按照包材要求选择适合商品特点的包材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商家全部承担。该包材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商家在得物平台所产生的订单商品,禁止商家对得物平台指定包材实施对外销售、转让、出借等泄露得物平台包材的行为,否则得物平台有权根据包材泄露的严重程度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下表),同时得物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要求商家承担由此给得物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注:

①包材泄露严重程度以得物平台统计结果为准。

②得物平台判定商家造成包材外泄之日,以得物平台通过商家指定对接人邮箱发送的通知为准。

(2)具体发货标准:

①商家发货前应对商品进行逐件查验,确保发出的商品与订单信息保持一致且商品不存在质量瑕疵,且不能将订单商品拆分发货(包括但不限于将主商品及商品配件、包装、赠品等相关物品拆分发货),同时向得物平台提供商品查验的有效凭证(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商家应选择适合产品特点的包装方式,并考虑到各类天气原因,确保防水防潮。

② 商品包装内禁止含有除必要包装所需及得物平台指定包材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包装内含有非平台链接、非平台联系方式、第三方平台名称/logo、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其他付款方式、二维码等信息的卡片等物品,平台每发现一次前述情形,将按照《商家诱导第三方违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订单包裹的包装及品相等包材,如得物平台另有要求的,双方达成一致后按照得物平台要求执行。如因商家在包装过程中导致商品受损、灭失或导致拒收、退货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商家承担。

③ 商家应保留按照平台规定的使用标准正确使用包材的相关凭证(商家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向得物平台提供其包材使用的具体情况),并接受得物平台对其使用指定包材规范性情况的不定期监督检查,若商家无法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凭证,得物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商家同意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得物平台在不定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商家未按照得物平台规定使用包材的情形或商家未向得物平台提供相关凭证的,如发现第一次,商家应向得物平台支付300元的违约金;如发现第二次,商家应向得物平台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发现第三次及以上,商家每次应向得物平台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商家如未按时缴纳违约金的,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从商家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暂停款项结算等措施,若因此给得物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商家应足额赔偿。同时平台有权视商家违约情况,取消商家获得或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流量、技术服务费费率优惠等,关闭商家部分渠道的出价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直发等渠道),且商家自得物平台发现前述违约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向平台申请开通被关闭渠道的出价权限。

商家不得仿制得物包材。商家需使用得物平台提供的指定包材,严禁使用非得物平台提供的包材或仿制包材,如发现商家违规使用非得物平台指定包材的行为,得物平台有权根据严重程度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自得物平台判定商家使用仿制包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享受得物平台给予商家的任何费率折扣;

自得物平台判定商家使用仿制包材之日起永久关闭直发品牌直发出价权限;

赔偿违规使用仿制包材对得物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同时得物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要求商家承担由此给得物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3)包材交付

①得物平台综合实际情况采取快递或整车运输来安排包材交付。商家应自行确认收货信息的准确性。为方便商家安排卸货,得物平台将提前与商家确认到货预计时间。整车到货后2小时内商家应完成卸货,超过2小时商家应向得物平台支付超时等待费用,标准如下:

②超时等待费的结算方式:以缴款单形式,按自然月进行结算,每月3号平台向商家推送上一自然月商家应向平台支付的超时等待费缴款单,商家应在收到缴款单后的7天内完成缴款。超时等待费用为基于得物平台向商家提供的包材所产生的价外费用,费用由得物平台收取,税点为【13%】。

5.1.3 破损快赔服务要求

(1)直发履约模式下商家必须按照订单明细和商详页描述打包发送货物,如果消费者收到得物平台订单包裹后,在签收过程中发现包裹内因运输或打包规范等非消费者原因导致的物流外包装破损、商品包装破损、商品本体破损等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异常问题,则得物平台有权越过商家审核,同意消费者将商品退回商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如因此产生消费者赔付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仅退款、部分仅退款、赔付优惠券)得物平台有权向商家发起缴款单,如商家未及时完成缴款,得物平台将依据《得物平台商家服务协议》、保证金规则等平台协议及规则约定,从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补偿消费者。

商家应当履行以“破损快赔”原因发起的消费者处理方案(含破损无忧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经得物平台介入且判定为商家责任的,商家除履行退货退款义务外,需向消费者支付应提供“破损快赔”服务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0%赔付,赔付金额最低不少于5元,最高不超过50元

(一)非消费者原因造成的物流外包装破损或商品破损(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破损导致漏液/粉、变形/少件,商品包装破损/胀气/污损等)。

(二)消费者在签收后的7天内,温控商品(例如巧克力类、冷藏冷冻类商品)需在签收后的72小时内(均自签收后次日0点开始计算,按照系统显示的物流签收时间为准)以“破损快赔”原因进线咨询或在线发起售后退货换货及补发商品申请。

(三)消费者需提供有效凭证,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1、附有物流面单的包装的图片;

2、破损商品不同角度的细节实拍,包括但不限于破损碎片、商品条形码、开箱后的商品状况等;

3、商品开箱的视频内容。

注:所有凭证需上传原图,内容真实有效,凭证需未经涂改、未有增删等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2)商家承诺提供“破损快赔”的服务如下:

(一)消费者(含客服替代消费者发起)在指定时间内以“破损快赔”原因(含破损无忧服务)提交退货换货或补发商品的服务申请后,商家应在消费者发起该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审核,确认是否提供对应服务,若逾期未审核,则视为商家审核通过。若消费者不认可商家审核结果,消费者可发起交易纠纷申请。本服务范围内每单仅提供一次以“破损快赔”原因(含破损无忧服务)发起的退换服务。

(二)消费者(含客服替代消费者发起)发起退货申请的,若需消费者寄回破损商品,则商家需在收到消费者的退货商品后的24小时内进行退款(以物流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无需消费者寄回破损商品时(以客服判定的标准为准),商家需在通过消费者申请后的24小时内进行退款,且应遵循如下规则进行处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

(1)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单件商品的,商家需对发生破损的商品提供退货退款服务;

(2)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多件商品的,商家需对发生破损的商品所对应的多件订单提供退货退款服务;如有赠品,需退回全部赠品。

(3)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

(三)如遇得物平台发起的促销活动及特定节假日,响应时效要求以得物平台通知或公告为准;

5.2 快递要求

5.2.1 一般履约服务&仓储托管模式下:

商家发货需使用得物平台合作的顺丰速运、京东物流或德邦物流将商品妥善包装寄至平台,破损件或非前述快递件平台有权拒绝签收,且平台不接受到付件。商家应督促物流配送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完善收寄验视、安检制度,拒绝接收、储运、配送、寄递侵权假冒、违法违规商品。

5.2.2 直发履约模式下:

(1)平台将为您提供电子面单接入技术服务,您可通过商家后台申请开通对应物流承运商电子面单服务。得物平台会将您的申请通过系统接口流转给物流承运商审核,物流承运商有权根据自主判断来决定是否为您开通。在您选择使用电子面单服务之前,您应确保已经与物流承运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了解物流承运商的具体服务范围、价格和配送时间,以确保满足您的业务需求。

(2)如您在使用电子面单服务中出现运单下单失败、拦截失败、转寄失败等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承运商原因(如网点关停等)、异常灾害导致部分区域停止服务、不可抗力等原因,为保障您与得物平台消费者两端的履约体验,得物平台保留使用得物承运商(遵循平台承运商选择规则, 与您原选择使用的承运商可能不同) 应急发货且不做另行通知的权利(此场景下产生的物流服务费用由得物平台在【消费者邮费补贴】收费项中向您收取)。

(3)开通电子面单服务的自寄商家需支持订单在发货后,用户发起修改地址的需求,具体需求查看路径详见:商家后台-交易-发货诊断-实时异常-修改地址,一个自然月内商家需支持同一用户两次修改地址的需求,物流费用以商家与各物流承运商合作的收费标准为准。

(4)超时赔付费用规则:①平台为用户提供订单保障服务,当用户订单发货后,平台会主动根据订单发货仓、线路和承运商由算法计算预计送达时间,未在订单内展示的预计送达时效内送达,则会根据订单支付金额价格段、超时天数向用户做超时赔付补偿;直发履约模式下使用自有物流的订单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发货、配送等履约场景)超时,需由商家承担并向平台支付相应赔付费用并由平台向用户赔付;因时效表达准确性会受部分异常因素影响,对于上一自然月商家单量<500单和订单发货地至收件人目的地配送距离超3000KM以上的订单,由平台承担赔付费用;其他因素导致订单送达超时时,平台将根据商家的履约表现,承担一定比例的赔付费用,其余赔付费用由商家承担,商家最终应支付的超时补偿费用,具体以结算时得物平台向商家展示的账单金额为准。

赔付标准如下:

5.3 不可抗力处理

遇到交通管制、大雨(雪)、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的,商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得物平台(可联系平台客服进行报备),以便及时向买家作出相应的公示和通知,如不及时通知则按照延迟发货处理。

5.4 签收标准

5.4.1 收件信息要求

(1)消费者需确保订单中填写的收件信息真实、详细、准确、有效。若因消费者收件信息错误导致商家发货后无法送达,则由消费者承担该责任限度内的不利后果(如退回运费、生鲜商品损失等);

(2)消费者只填写收货地址,未有效填写其他收货信息,若商品在收货地被签收,该签收视为消费者本人签收。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收货人委托他人代收行为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5.4.2 验收标准要求

(1)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当对商品进行验收。如签收后发现表面不一致,应于签收后48小时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反馈,并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存在表面不一致情形,商家应支持消费者退款(包括消费者拒绝签收的)、换货、补发或退货退款要求;

(2)对于在签收商品时无法验收,产生争议,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具体处理原则参见《平台争议处理规则》。

5.4.3 送货上门要求

部分类目下的大件商品默认开通送货上门服务并打标“送货上门”(最终实际开通的商品以平台展示为准),在用户送货地址及周边环境允许配送人员提供上门配送的场景,物流均需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当消费者投诉未送货上门且成立时,商家需支付违约金50元/单。

除以下特殊情况外,商家均需履行送货上门要求:

1、若消费者下单后需更改收货地址且如更改后的收货地址超出“送货上门”服务区域,商家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商家可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2、若消费者提供的收货地址中的学校、单位或住宅小区等不允许配送车辆或送货人员入内,由此导致无法完成“送货上门”服务的,商家不承担未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责任。

第六章 延迟发货

6.1 延迟发货的定义

延迟发货是指商家未在规定的发货时效内完成发货,即商家未在规定的发货时效内在商家后台点击发货按钮并输入快递单号等信息点击确认发货成功。

6.2 延迟发货订单的赔付标准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订单发生延迟发货,商家同意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6.3 延迟发货对商家的处置措施

平台将按照日维度,计算商家延迟发货订单量及延迟发货订单占比,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6.3.1 当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商品(包含不同尺码、颜色、规格等)发生延迟发货的,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注:延迟发货订单占比=延迟发货单量/当日应发货单量。应发货单量指买家下单后,商家产生的交易订单对应的发货时效截止时间在考核周期内的所有订单,不包含入仓渠道的交易订单。

6.3.2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相关延迟发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发货义务,商家应继续履行就相关延迟发货订单的发货义务。

第七章 虚假发

7.1 虚假发货的定义

商家在商家后台点击操作发货时,需确保订单包裹已交付物流且物流已操作揽收并保证物流正常流转。如商家在商家后台上传的发货信息在发货后24小时内未生成揽收记录或无物流更新,或商家使用虚假、错误发货信息,或存在上传虚假物流轨迹及其他物流异常情形的,均视为虚假发货。

7.1.1 针对虚拟商品,在商家已点击发货,订单状态为已完成时,买家充值未到账/未收到商品的情形同样视为虚假发货。

7.1.2 虚假轨迹:

指商家上传至后台的订单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轨迹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及商家上传物流单号后消费者在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商家上传的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轨迹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地址不符;

(2)商家上传的物流单号,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3)商家上传的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如揽收时间早于订单下单时间等;

(4)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存在异常、重复物流信息;

(5)食品、酒水、花卉绿植等类目商家将订单商品拆分发货(包括但不限于将主商品及商品配件、包装、赠品等相关物品拆分发货),导致用户无法一次性收到订单商品的,或商家上传的物流信息与用户实际收货时显示的物流信息不符的;

(6) 其他订单物流轨迹异常的情形。

7.2 虚假发货订单的赔付标准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订单发生虚假发货的,商家应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赔付标准向买家进行违约赔付,商家同意上述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具体赔付标准如下:

7.3 虚假发货对商家的处置措施

平台将按照日维度,计算商家虚假发货订单量及虚假发货订单占比,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7.3.1 当除虚拟类目的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商品(包含不同尺码、颜色、规格等)发生虚假发货的,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7.3.2 当虚拟商品类目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虚拟商品发生虚假发货的,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注:虚假发货订单占比=虚假发货单量/当日发货单量。发货单量指商家在考核周期内发货的所有订单,不包含入仓渠道订单。

7.3.3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相关虚假发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发货义务,商家应继续履行就相关虚假发货订单的发货义务。

第八章 错发漏发

8.1 错发漏发的定义

错发漏发是指商家在发货过程中向得物平台或者消费者发送的包裹中,出现少件或者错件的情形:

少件:商家未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或者商品实际重量/配件等打包发送订单商品,消费者投诉收到的订单商品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的情况。

错件:商家在非主观恶意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发送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规格不一致,特指同一商品物理规格属性问题,如:尺码、尺寸或颜色等。

8.2 错发漏发的赔付标准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订单发生错发漏发的,商家应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赔付标准向买家进行赔付,商家同意上述金额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具体赔付标准如下:

注:当商家考核周期(日/周/双周维度)内错发漏发单量在 50 单(不含)以上,或商家错发漏发的行为已产生负面舆情并对得物平台或消费者造成了不良影响,商家应按照商品价格的30%补偿买家,如部分品类商家出现对同一笔订单出现2次及以上错发行为,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按最高不超过100%的比例补偿买家,补偿费用最低80元,最高4000元。上述金额得物平台有权从商家向平台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在商家存在欠缴补偿金额的情形下,得物平台有权对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出价、隐藏出价、暂停款项结算、限制提现、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封禁账号等措施,取消商家获得或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流量、技术服务费费率等优惠政策。

8.3 错发漏发对商家的处置措施

由于直发履约模式下,商品是由商家按照相关约定安排发货向买家完成交付,故平台将按照日/周/双周维度,计算商家错发漏发订单量及错发漏发订单占比,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8.3.1 当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商品(包含不同尺码、颜色、规格等)错发漏发单量在 2 单(含)以上时,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注:错发漏发订单占比=错发漏发单量/当日收货单量,收货单量是指商家在考核周期内直发渠道发货并签收的所有订单,不包含入仓、现货等渠道的订单。

8.3.2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相关错发漏发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发货义务,商家应继续履行就相关错发漏发订单的发货义务,需按照用户的要求完成换货、补发、退货、退差价等义务。

第九章 极速现货

9.1 极速现货订单到货时效

如商家为一般履约服务&仓储托管模式商家的,商家应确保针对极速现货商品订单的到仓时效,按照与平台约定的波次到货时效进行到货。波次到货时效具体以商家与平台邮件或其他方式约定为准。

9.2 极速现货订单到货时效考核

如商家为极速商家的,商家应确保针对极速现货商品订单的到仓时效。平台有权按自然月为维度,对商家到仓及时率进行如下考核:

到仓及时率=商家按照发货批次约定时间内到仓单量/商家总送货到仓单量

自然月发货订单的到仓及时率高于 98%(含本数)的,视为合格。

自然月发货订单的到仓及时率低于 98%(不含本数)的,则自然年内发生第一次时,得物平台将对商家进行警告,要求商家整改;发生第二次的,得物平台有权通知后立刻取消商家的极速商家资格。

第十章 缺货

10.1 缺货的定义

缺货是指用户购买商品后,商家在规定的发货时效内主动联系得物平台告知无法发货,或者商家违反发货要求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发货,相关订单将被得物平台判定为缺货订单。具体类型如下:

(1)商家主动联系得物平台告知无法发货或承认缺货/无货的;

(2)订单发生延迟发货后2天内仍未发货,即发货时限届满后48小时内仍未发货的;

(3)作虚假发货处理的订单在上传物流单号后48小时内仍未真实发货的;

(4)其他得物平台认为符合缺货处理标准的情况。

10.2 缺货的通知措施

若商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货,并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3 缺货订单的赔付标准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订单发生缺货的,商家应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赔付标准向买家进行赔付,商家同意上述金额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同时平台有权关闭交易订单并退款给买家。具体缺货赔付标准如下:

注:当商家缺货的行为已产生负面舆情并对得物平台或消费者造成了不良影响,商家应按照商品价格的30%补偿买家,最低30元,最高2000元。上述金额得物平台有权从商家向平台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在商家存在欠缴补偿金额的情形下,得物平台有权采取扣除商家后台账户及注册得物app账户下余额、限制提现、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封禁账号等措施,取消商家获得或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流量、技术服务费费率等优惠政策。

10.4 缺货对商家的处置措施

平台将按照日维度,计算商家缺货订单量及缺货订单占比,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0.4.1 当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商品(包含不同尺码、颜色、规格等)发生缺货的,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0.4.2 当虚拟类目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商品发生缺货的,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注:缺货订单占比=缺货单量/当日应发货单量。应发货单量指买家下单后,商家产生的交易订单对应的发货时效截止时间在考核周期内的所有订单,不包含入仓渠道的交易订单。

10.4.3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相关缺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作为销售者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若消费者依法发起索赔,商家应自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欺诈发货

11.1 欺诈发货的定义

商家未真实发货,在发货过程中向消费者发送空包裹或与商品描述明显不符、不同类目、互相不关联的其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景:

(1)商家上传物流单号后未真实发货,导致物流完结时,消费者未收到包裹;

(2)商家上传物流单号后,消费者收到空包裹;

(3)商家上传订单物流单号后,消费者收到与商品描述明显不符的其他物品(特指收到的货物与实际购买的完全不一致,不包含品牌问题、商品宣传问题)。

(4)其他得物平台认为符合欺诈发货处理标准的情况。

11.2 欺诈发货的赔付标准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订单发生欺诈发货的情况,商家应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赔付标准向买家进行赔付,商家同意上述金额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同时平台有权关闭交易订单并退款给买家。具体欺诈发货赔付标准如下:

11.3 欺诈发货对商家的处置措施

平台将按照日维度,监控商家欺诈发货行为,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1.3.1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相关欺诈发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作为销售者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若消费者依法发起索赔,商家应自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虚假揽收

12.1 虚假揽收的定义

商家发货物流揽收后,超24小时无首分拨到件记录;

12.2 虚假揽收订单的赔付标准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如订单发生虚假揽收情况的,商家应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赔付标准向买家进行违约赔付,商家同意上述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具体赔付标准如下:

12.3 虚假揽收对商家的处置措施

平台将按照日维度,计算商家虚假揽收订单量及虚假揽收订单占比,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2.3.1 当商家考核周期内同一商品(包含不同尺码、颜色、规格等)发生虚假揽收的,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注:虚假揽收订单占比=虚假揽收单量/当日发货单量。发货单量指商家在考核周期内发货的所有订单,不包含入仓渠道订单。

12.3.2 商家使用得物配或者自有物流产生虚假发揽收时,责任的界定:

当商家使用得物配时,得物配承运商明确举证是商家要求配合作假,参照虚假发货规则处罚商家;

当商家使用自有物流时,全量为商家责任,参照虚假发货规则处罚商家;

12.4 平台依据本规则对相关虚假揽收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发货义务,商家应继续履行就相关虚假揽收订单的发货义务。

第十三章 配送异常

13.1 配送异常场景

物流停滞:配送过程中,配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超区、订单揽收后物流信息长时间未更新、配送周期超7天未收到货等情形等场景。其中,订单揽收后物流信息长时间未更新具体指:揽件-派送过程中任意轨迹截点超过规定时效未更新,归为停滞,具体判定规则见下表。

未规范使用自配送方式:商家经营过程中,利用自配送发货的订单,产生物流纠纷客诉问题或者滥用自配送发货方式。

第十四章 商标错误

14.1 商品信息标错事件的无法发货

14.1.1 商品信息标错事件的判定

若商家因标错商品信息无法履约发货的情形,需向平台提供历史销售价格、历史交易信息、采购价格、页

面补正行为等外观标识证据证明其无法履约订单的商品价格信息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平台有权根据商家提供的凭证及商家后台系统数据等信息进行综合判定。

14.1.2 商品价格错标事件的处理

(1)如经平台判定非价格标错事件,商家应按照订单约定履行发货义务,产生投诉等情形的,均按正常订单进行处理。

(2)如经平台判定为价格标错事件,且事件涉及订单量>20单并产生订单损失金额>人民币1万元的,商家授权平台协助制定双方认可的订单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与订单买家协商、取消交易订单、对买家合理补偿等,商家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得物从应付商家的结算款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补偿买家,不足扣款部分商家需及时补足。如双方就前述订单处理方案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商家应按照订单约定履行发货义务,产生投诉等情形的均按正常订单进行处理。

(3)本规则中因单次价格标错事件造成的订单损失金额计算方式:(得物价-标错价)*商品数量;得物价包含但不限于结合得物历史成交价、市场实际成交价等常规尺度作为参考判断。

(4)具体费用明细请查看:商家后台→交易系统→商家→商家运营→商家缴款查询。

第十五章 商家发货违规考核

除本规则约定的处置措施外,平台还将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对商家的整体发货违规行为进行考核,并将根据商家违规的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当商家考核周期内发货违规单量在200单(含)以上,且发货违规单量占应发货单量的10%(含)以上时,将对商家采取“取消商家除入仓渠道外的全部出价,并限制商家除入仓渠道外出价30天”的处置措施。

注:

(1)发货违规单量指商家延迟发货、虚假发货、错漏发、缺货、虚假揽收等本规则约定的发货违规场景的订单量。

(2)应发货单量指买家下单后,商家产生的交易订单对应的发货时效截止时间在考核周期内的所有订单,不包含入仓渠道的交易订单。

(3)商家发货违规考核以自然月为维度进行计算,统计结果以次月8日零点统计的上一自然月数据为准。

第十六章 违规赔付说明

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应的赔付规则外,当商家同一笔订单发生两个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将会按照规则进行多次赔付,单笔订单最高赔付上限如下:

注:以上赔付上限不包含开通直发模式商家错发漏发及欺诈发货违规的赔付。

第十七章 异物剔除兜底条款

商家应确保销售的商品全新无瑕正品、实物信息与订单商品信息一致、配件完好且齐全(有配件、配件正确且全新等)、组套商品以套为单位置于独立包装内发货、商品主体及内外包装不得有任何异物(无法直接去除或去除会导致商品瑕疵或影响商品完好的将判定查验不通过),可直接去除且不会导致商品瑕疵或影响商品完好的,商家同意平台有权在查验过程中自行去除。

第十八章 其他

商家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得物平台将依据本规则对违规商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得物平台有权对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出价、隐藏出价、提升商家履约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运费、技术服务费等)、提升商家营销活动成本、暂停款项结算、扣除商家后台账户及注册得物app账户下余额、限制提现、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封禁账号等措施,取消商家获得或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流量、技术服务费费率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章 附则

19.1 得物平台有权随时对本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规则经过公示后对商家生效。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及相关协议;发生在本规则生效后的行为,适用生效后的新规则。若商家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则,请立即停止出价及商品出售,同时应在平台规则调整生效前停止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并及时通知得物平台。若商家继续操作出价或未取消商品出售并继续使用前述服务的,即视为商家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19.2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得物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得物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19.3 商家在得物运营的相关平台经营过程中,如相关平台有特殊规则规定的,须遵守相关平台内管理规范、考核规范等相关规则。对于相关平台规则中出现的关于违规行为等处罚规定如与平台规则体系中规定存在任何冲突,得物平台有权视商家违规严重程度采用“从严”原则,即选择最严格的违规处理措施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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