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规定,中国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为平台内境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应按公告规定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中国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