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和拨款法》的实施,南苏丹税务局(SSRA)对本国税收制度进行了重要的改革。具体的调整包括:标准营业利润税税率被设定为4%,租金收入维持在30%的税率,而矿泉水的税率则维持在5%。针对肉类产品、鱼和水产品、以及其他动物源性产品,税率从5%增加到了10%。丝绸、气球、头饰等商品,以及船舶、船只和浮动设施的出口关税从10%增加到了15%。而飞机和直升机的出口,以及毛皮等制品的税率则从10%增长到了20%。此外,活树、植物及其根茎、花卉的出口则被征收了全新的10%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