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网6月12日消息,根据越南政府第117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电商平台和数字平台必须为平台上的卖家(包括国内外个人和商户)代扣代缴增值税(VAT)和个人所得税。税款将在订单确认成功后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扣除:VAT税率(商品1%、服务5%、运输及相关服务3%),个人所得税(国内卖家:商品0.5%、服务2%、运输及相关服务1.5%;国外卖家:商品1%、服务5%、运输及相关服务2%)。若平台无法区分交易类型,将按最高税率扣缴。此外,卖家仍需自行申报特别消费税、环保税等其他税项。据统计,2025年前5个月,越南电商平台卖家已缴纳税款7.44万亿越南盾,同比增长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