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网7月21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明确自10月1日起,代理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时需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及金额,未准确报送将按自营方式承担企业所得税。新规要求货物实际生产销售单位必须实名申报,从根本上堵住了买单出口漏洞,报关代理和实际委托方均需承担税务责任。此举标志着国税总局对虚假出口行为的监管升级,或将彻底终结买单出口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