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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版《电子商务法》自2026年7月1日施行后正持续收紧直播电商监管链条,要求卖家在开播前必须向主播交付经营资质与商品质量证明,涉广告核准商品还需同步向平台及主播提供书面内容确认文件,一旦违规须立即停播删链,卖家向平台提交的身份认证资料不全可被拒合作,且全程禁止任何虚假或误导性表述;主播端被明确禁止在镜头前使用违背社会道德与风俗的言语、服饰及行为,KOL、KOC等传播方同样须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而按第248/2026/ND-CP号法令,自2027年1月1日起直播平台须以电子方式完成对卖家与主播的双边身份核验,并公开直播销售规则、认证流程及违规处置机制,标志着越南直播带货从流量蛮荒期切入身份透明、责任到人与内容可追溯的合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