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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中美双方暂停互相征收船舶港口费的一年缓冲期结束仅剩约10周,这场始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对华海事、物流与造船业调查的风波,在2025年10月14日美方落地对华船舶按航次计征港口费(中资持有或运营船每净吨50美元起步、2028年涨至140美元,中国建造船取每净吨18美元或每箱120美元较高值,外国造汽车运输船同纳入,并对中国产港口起重机加征关税)后,中方交通运输部同步对美关联船舶(美企/个人持有运营、美资持股≥25%实体船、美旗船、美建造船)开征每净吨400元人民币特别港务费并按年阶梯上调至1120元,仅运行不到一月便因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于2025年11月10日起双方同步暂停一年、暂定2026年11月9日美东时间23:59到期,若届时未达成新方案,双向港口费将自动恢复——美方按航次每年最多计5次、中方同船年不超5航次且同航次多港仅首港收费,纯中国建造船在中方规则下可豁免,这套"按航次封顶+逐年递增+对等暂停"的机制意味着美线船公司须在10周内重算2026年11月10日后的头程报价与舱位排期,货代与跨境卖家若按暂停期费率锁Q4及次年Q1合约将面临政策翻转风险,谈判桌上的301存续与否直接挂钩中美航线每船数万至数十万美元的成本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