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网消息:欧盟委员会通过两项实施条例,正式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相关措施于10月21日刊于《欧盟官方公报》、10月22日起生效,持续约12年半的对华太阳能玻璃“双反”措施就此落幕。此前反倾销税率为17.5%至75.4%,反补贴税率为3.2%至17.1%;未获单独税率的出口商两项合计最高达货值的84.2%。此次废止的直接原因是欧盟境内已无活跃太阳能玻璃生产商,德国GMB与比利时AGC两家最后的规模生产商均已停产,继续维持关税失去保护对象。中国太阳能玻璃在欧盟市场份额已从2014年原审期的30.5%降至本次复审调查期内的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