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EUCR新规7月1日落地:150欧元及以下FBM订单合规要点











欧盟海关改革法规EUCR新规7月1日正式落地,针对从欧盟境外直发至欧盟、固有价值≤150欧元的FBM自配送订单出台全新合规规则,若卖家操作不合规,会出现确认发货失败、买家遭遇重复征税,严重时还会导致店铺销售权限受限。本文清晰界定政策适用边界:规则适用于中国、英国、美国等非欧盟国家直发欧盟消费者的低价值FBM订单;欧盟境内仓发货、发往亚马逊欧盟运营中心的入仓货件、货值超 150 欧元订单不受IOSS规则约束,但超150欧货件依旧要遵守批准承运商、DDP完税交货的硬性要求。
新规提出三大硬性合规要求:第一必须选用亚马逊批准承运商,卖家后台确认发货仅能下拉选择列表内物流商,不支持手动填写自由文本,ERP、API接口确认发货同样受该规则约束,承运商名单会动态更新,以卖家平台后台显示为准;第二务必向承运商提交 Amazon IOSS编号、产品ASIN信息,同时备好HS Code税则号、品名、材质、申报价值等清关资料,IOSS编号可在订单详情页获取,确认发货不等同于完成清关申报,需要卖家主动把资料给到物流商;第三全部跨境FBM订单必须使用DDP完税交货模式,禁止 DDU未完税交货,依靠IOSS完成税费收取后,要通过承运商正确申报,避免消费者收货时被海关二次征收税费。
文章完整讲解卖家后台确认发货的标准操作流程,梳理实操高频踩坑点:留意承运商注册名称与品牌名差异、及时更新ERP/API内承运商字段、切勿遗漏向物流商传递IOSS资料、监督承运商正确执行IOSS清关申报、杜绝DDU发货。同时整理清关所需全套海关资料,配套完整自检清单方便卖家逐项核对自查。即便全部合规操作,货件依旧存在清关扣留风险,遇到扣货应当优先联系承运商查明原因,按照海关要求补充材料处置。内容仅基于EUCR与亚马逊公开指引整理,不作为法律建议,各国执行细节以卖家后台及当地海关公示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