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食品的标签都必须符合《关税同盟技术规范》(ТР ТС 022/2011)。
茶或咖啡的标签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 应与通用名称一致且易于理解,例如:“红茶白毫茶”、“速溶冻干咖啡”。
产品成分。 按成分质量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列出。若是无添加的纯茶或纯咖啡,则只需标注单一名称。
净含量。 以克(g)或毫升(ml)标注。
生产日期和包装日期。
保质期。 标签上保质期的标注格式取决于商品的保质期时长。

食品储存条件。由生产商设定。根据关税同盟技术规范,如果食品在开封后质量和安全性会发生变化,则必须标明开封后的储存条件。
食品生产者的名称与所在地。 需同时标注其法定注册地址。
使用与(或)烹饪的建议和限制。 如缺少这些信息可能导致产品对健康产生危害,或影响其风味品质,则必须标注。
关于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说明。 若含量超过 0.9%,需在标签上注明。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流通标志。 必须标注 “EAC” 标识。
营养价值。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能量值/热量。
含咖啡因及具有提神成分的饮品说明。如果饮品中咖啡因含量超过 150 mg/L,或含有具有提
作用的药用植物及其提取物,标签上必须注明:“18 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神经兴奋性增强、失眠、高血压人群也不建议食用。”
附加信息。包装上还可标注以下内容:
产品依据的文件及可识别产品的文件信息
创意命名
商标专有权持有人信息
产品原产地名称
许可方的名称及所在地
自愿认证体系标志
您可标注其他产品相关信息,只要这些信息不会误导消费者,且不违反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
除 TР TC 022/2011 的通用要求外,茶叶还需符合自身的标准:
ГОСТ 32573-2013《红茶技术要求》;
ГОСТ 32574-2013《绿茶技术要求》。
标签要求:
商品名称应采用以下格式,例如“绿茶”
生产商可自行添加其他用于描述茶叶的信息,例如:
茶叶种类:白毫茶、散装茶、紧压茶、提取茶或速溶茶;
品类标识:如 “阿萨姆”、“伯爵茶”等;
自定义名称。
咖啡同样适用额外标准——ГОСТ 32775-2014《咖啡饮品通用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以谷物或菊苣为基础的咖啡饮品。
标签要求:
烘焙咖啡的名称必须包含以下词语:“咖啡”、“烘焙”、“咖啡豆”、“研磨”。
生产商可自行添加用于描述咖啡的其他信息,例如:
“天然”字样;
自定义名称或品牌名称;
商标或品牌标识。
名称的词序不作强制规定。
包装上可额外标注建议的冲泡方式。
茶叶与咖啡必须采用独立包装。
并需额外使用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外包装:
气泡膜 + 厚度 70–100 微米、按产品形状封口的塑料袋;
纸箱 + 胶带;
热缩膜或封口的厚塑料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