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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斯洛伐克《消费者保护法》(第 250/2007 号法令)第 2 条第 n 款规定,具备资质出具报告的主体包括:
具备公正资质的专业人士;
获得官方授权、备案或认可的专业人员;
由品牌制造商授权,可从事保修维修服务的工作人员。
出具评估报告的人员不限制必须是斯洛伐克本地人,可以来自波兰或其他国家,只要拥有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保修维修授权资质即可。
评估专家的完整信息,且即便为制造商授权人员,也需保持中立公正;
可精准定位、识别被检测评估的商品信息;
商品实际现状的详细描述;
专业评估得出的最终结论;
本次评估的开展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