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39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含义
1039市场采购贸易是一种专门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交易量身定制的海关监管方式,海关监管代码为"1039"。该模式是指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商品,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二、政策发布时间与发展历程
政策发展时间线
2013年:商务部等七部门分4批次批准14个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业务
2014年7月:海关总署正式启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代码"1039",在浙江义乌正式落地实施
2018年: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7号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
2019年: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
2022年9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再次扩大,新增8家试点单位,使试点总数达到39家
三、申请流程与条件要求
申请条件
1.主体要求:必须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内注册的个体户,且系统当中备案登记
2.商品要求:货物需在试点地采购,且符合试点地的商品目录
3.经营要求:在试点地区要有实际经营场所
4.额度限制: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流程
第一步:主体备案
企业备案: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海关备案: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第二步:商品备案
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信息应当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完成商品备案。对经系统确认的商品,海关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监管。
第三步:银行开户
开立基本户和外币账户
开通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功能
第四步:出口申报
1.商品采购:在试点集聚区内采购商品
2.平台录入: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录入商品信息
3.报关申报:通过"单一窗口"申报,监管方式选择"1039"
4.收汇结汇:完成出口后收汇结汇
四、政策优势
1. 税收优势
免征增值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实行"不征不退"政策
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可申请5%的核定征收
2. 通关便利
简化申报:每票报关单商品在5种以上可实行简化申报
快速通关:实行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智能卡口验放
3. 收汇灵活
允许多主体收汇
允许采用人民币结算
支持直接收汇到个体户对公账户
五、适用范围与限制
适用商品
主要适用于小批量、多品种的商品,如小五金、日用品、纺织品、服饰玩具、机械设备、五金类、日用类、家具类等。
不适用商品
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六、试点地区分布
目前全国共有39个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湖南、湖北、河北、江西、安徽、四川、福建、辽宁、河南、云南、内蒙古、广西、天津、重庆、新疆、吉林、黑龙江等省市。
1039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合规、便捷的外贸出口通道,有效解决了"无票出口"、收汇难等问题,是当前外贸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