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营造合法合规的平台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内经营者的健康良好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得物平台相关协议/规范/规则等,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则适用于成功入驻得物平台经营并在平台销售商品的所有境内企业商家。
3.1 商家应当依法针对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及时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经由得物平台介入受理买卖双方发票争议或执行赔付后,商家仍需履行开票义务。
3.2 商家应在消费者发起发票申请的以下时间内按时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商家在页面承诺或与消费者就开票时间另行约定的,商家应在页面承诺时间/约定时间内将发票寄出。若消费者提交申请发票后又修改了发票申请,发票的申请时间以提交修改发票的时间计算。
3.3 商家承诺或与消费者另行约定发票期限的,以商家承诺或与消费者另行约定的期限为准。
3.4 商家本身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的,商家仅需按照店铺类型提供对应发票,不得谎称、诱导或欺骗消费者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消费者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及时与消费者解释说明。
3.5 商家应根据消费者实付金额、发票抬头等信息为消费者如实开具真实发票,并需按照消费者订单实际消费商品如实开具。如遇消费者指定开具某类与所购商品不一致的商品明细发票的,商家有权拒绝。
3.6 商家选择开具纸质发票的,应在买家申请开具纸质发票的8个工作日内在商家后台上传已开具的纸质发票截图。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商家须在2个工作日内在商家后台预约快递,将发票寄出。若商家上传的纸质发票截图被得物平台审核驳回,商家应在被驳回后的2个工作日内再次上传新的纸质发票截图。
(注:得物平台为便利商家开票流程,向商家提供纸质发票上门取件服务,流程如下:商家同意买家的纸质发票申请——开具纸质发票——登录得物平台商家后台——上传纸质发票截图——平台审核通过——商家后台预约快递上门。)
3.7 商家应使用与得物签署《得物平台商家服务协议》的主体为用户开票,未经过得物同意,不得更换主体进行开票。
4.1 若商家开票过程中存在开具虚假发票、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发票、超期未开具发票、开错发票、拒绝开票等行为,得物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进行处理。
4.2 消费者可就发票问题申请交易纠纷处理,商家应当及时响应并与消费者沟通解决。
出现以下情形的,得物平台可不予受理此类纠纷,建议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等向相对方主张权利。
(1)因不可抗力因素商家无法在规定/约定时效内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
(2)交易订单显示的商品或服务与买卖双方约定的实际交易商品或服务不一致,导致交易事实无法查清;
举例:订单显示交易商品为A,实际双方另行约定了交易商品为B,对于B商品引发的发票争议事实无法查清的,得物平台有权不予受理;
(3)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开票约定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纠纷;
(4)买卖双方进行虚假交易或利用卡券等实施套利。
4.3 开具虚假发票
4.3.1 开具虚假发票是指商家开具发票的发票税号/明细等信息在税务网站无法查询或验证,引起消费者投诉的行为。
4.3.2 若消费者因商家开具虚假发票,申请得物平台介入处理的,经核实商家存在虚假开票行为的,商家需以订单实付金额的30%,最低1元,最高不超过500元向消费者进行赔付(赔付标准如存在小数的,则取整数部分)。商家同意上述赔付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
4.3.3 商家开具虚假发票的,除上述赔付外,还将每次扣除商家信用分25分。
4.4超期未开具发票
4.4.1 若商家开票时间超出本规则第3.2条约定,或消费者反馈未在约定时间内收到发票的,经核实商家存在未按时完成开票或不符合纸质发票寄送时效要求,商家需以订单实付金额的10%,最低1元,最高不超过300元向消费者进行赔付(赔付标准如存在小数的,则取整数部分)。商家同意上述赔付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
4.4.2 商家超时未开具发票的,除上述赔付外,如商家自然周内超时开票单量达到3单(含)及以上,且达到当周应开票单量的10%(含)及以上,还将每次扣除商家信用分2分。
4.4.3 若商家发票超时未开具的,经消费者或平台催促开票后,商家需于24小时内进行处理。得物平台支持商家处理结果包含:催促后已开票、已与消费者协商无需开票、已与消费者约定开票时间等。
(1)若发票超时未开具原因为商家无法开票的,且不存在本规则约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得物平台有权依据消费者申请介入处理。
(2)若买卖双方已协商开票时间,商家需按约定时效为消费者开具并寄出。若双方协商后对开票时间未达成一致的,商家需在协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开具并寄出。商家超过上述时效仍无法开票的,应按本规则第4.6条拒绝开票处理 ,并应按本规则第4.6.2条向消费者进行补偿赔付。
4.5开错发票
4.5.1 若消费者主张所收到发票存在开错情形的,即商家未按照消费者订单实际信息提供发票的,消费者可在订单完成后的一年内发起换开发票申请。如发票开错为商家原因的,商家需与消费者协商原发票寄回和发票重开时间,协商一致的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若买卖双方无约定开票时间的,商家需在消费者提出交易争议申请并确认商家原因开错发票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重开并寄出;
(2)若发票开错为商家原因,商家需重新开票;
(3)若发票开错为消费者原因且需商家重新开具的,商家需承担换开发票的义务,商家可要求原发票寄回,重新寄出发票的运费可由消费者承担,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4.5.2 若商品配送费未开具发票,消费者需就商品配送费开具发票的,商家应结合消费者开票信息、运费实付金额等情况配合开具。如配送费已包含在商品发票中,商家则无需就配送费另行开具发票。
4.6拒绝开票
4.6.1 拒绝开票指商家直接拒绝提供发票、需消费者支付额外钱款或以不支持退货退款为条件才提供发票、虚假开票后拒绝开票、超期未开票后拒绝开票、开错发票后拒绝开票等,引起消费者投诉的行为。
(1)消费者索取发票时,商家拒绝、不提供;
(2)消费者索取发票时,商家拒绝并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钱款或以不支持退货退款为条件才提供发票;
(3)因商家原因虚假开票,消费者申请重新开具,商家拒绝提供发票;
(4)自消费者申请开票后,超16个工作日仍未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商家超时未开发票,引起消费者投诉,经消费者或平台催促开票后,商家超72小时仍未处理并完成开票的;
(5)因商家原因开错发票,消费者申请重新开具,商家拒绝提供发票。
4.6.2 若商家拒绝开票的,商家需以订单实付金额的13%,最低1元,最高不超过500元向消费者进行赔付(赔付标准如存在小数的,则取整数部分)。商家同意上述赔付由得物平台从应付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保证金中扣除后将同等金额以无门槛优惠券形式发放给对应的买家作为违约赔付。当超时未开票和拒绝开票同时发生时,将按照拒绝开票的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4.6.3 商家拒绝开票的,除上述赔付外,还将每次扣除商家信用分2分(每周累计扣除不超过4分)。
4.6.4 商家出现上述行为时,应当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其中产生的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消费者退货前商品已不适宜退货的(生鲜、虚拟商品等),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直接退款,但因消费者原因导致该商品已损坏的除外。若退货退款过程产生纠纷,得物平台有权依据《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等平台规则及相关协议介入处理。
4.6.5 商家开票成功前,若消费者已发起退款、退货退款,则不再进行本规则第4.6.2条的赔付。消费者发起赔付申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若商家对开票违规有异议,应自收到平台违规通知起的7个自然日内在商家后台中提起申诉,若商家在申诉期限内未提供有效申诉资料或申诉失败,则得物平台对该商家给予的违规处理措施即时生效。
6.1 得物平台有权随时对本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规则经过公示后对商家生效。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及相关协议;发生在本规则生效后的行为,适用生效后的新规则。若商家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则,请立即停止出价及商品出售,同时应在平台规则调整生效前停止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并及时通知得物平台。若商家继续操作出价或未取消商品出售并继续使用前述服务的,即视为商家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6.2 商家在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本规则、平台现行及不时更新发布的规则。对任何涉嫌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相应规则酌情处理。商家依据平台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得物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得物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及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