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买卖双方交易顺利完成,提升消费者的售后体验,规范3C数码商家售后服务标准,特制定本规则。
一年质保服务,是指买家在得物购买带有"365天售后保修"标识的商品,卖家承诺所售商品向买家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服务,如确认收货之日起(自签收次日零时起计算)一年内发生非买家个人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自行拆动造成的损坏的情况下对平台3C数码商品,商家需同意为买家提供质保服务。
本规则适用于成功入驻得物平台经营并在平台销售3C数码商品的境内企业商家。
3.1 服务范围
一年质保服务范围内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得物平台相关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得物平台商家售后服务规范》及其他相关售后规定、企业标准/行业相关标准或商家于订单详情页内承诺的保修服务范围内的情形。具体质保期类目明细,见下表:
不包括:
3.1.1 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不当使用导致商品进水,磕碰、摔落、硬物撞击等导致外观或者内部受损以及不当使用导致功能异常);
3.1.2 商品本身正常损耗(如外观正常磨损褪色、皮表带正常佩戴产生的折痕裂纹、天气因素引起的镜内起雾);
3.1.3 买家对商品材质过敏等情况;
3.1.4 因不可抗力等造成的商品损坏(如地震、洪涝、冰灾、停电等);
3.1.5 超过本服务保障期限(服务期限:商品签收后365天内)。
3.2 运费说明
在服务有效期内,买家皆可提交维修服务申请,因维修服务产生的所有运费及维修费用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3.3 服务保障
当商品出现下述质保范围内的问题时,卖家应当为买家提供下述其一的质保服务:
3.3.1 免费维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3.3.2 免费补寄零配件;
3.3.3 无法提供维修/补寄商品或零部件时,针对问题情形,需进行现金赔付。
3.4 时效要求
商家应在收到买家基于维修服务退回的商品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后的新商品寄出给买家。
3.5 争议处理
商家对维修寄回后的商品有异议,应在收到买家退回的商品后24小时内通知得物平台,并在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得物平台提供针对买家退回商品非维修服务范围内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如书面文件检测报告证明等)。平台将于收到商家书面证明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反馈给商家。经平台审核确非商家维修服务范围内的商品,由买家承担所有运费(包括买家退回商品寄至商家侧运费以及商家将非服务范围内商品寄给买家的运费),否则商家应在收到平台审核结果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商品寄付发出给买家。若双方无法就审核结果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以得物平台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4.1 在质保期内,商家应提供但未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平台质保期服务”的,将被视为违规,依据法律法规、协议、《得物平台商家售后服务规范》等,得物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商家的款项结算、从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保证金/或营销账户中进行划扣等措施,不足部分得物平台有权继续追偿处理。
4.2 本规则中未约定的内容,按照《得物平台商家售后服务规范》、得物平台相关协议及公示规则或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处理。
5.1 得物平台有权随时对本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规则经过公示后对商家生效。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及相关协议;发生在本规则生效后的行为,适用生效后的新规则。若商家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则,请立即停止出价及商品出售,同时应在平台规则调整生效前停止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并及时通知得物平台。若商家继续操作出价或未取消商品出售并继续使用前述服务的,即视为商家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5.2 商家在使用得物平台及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本规则、平台现行及不时更新发布的规则。对任何涉嫌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相应规则酌情处理。商家依据平台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得物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得物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