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税局(BIR)近日发布第16-2023号收入条例,对在线卖家征收预扣税。新税收规定要求电子市场运营商和数字金融服务提供商向商户汇款总额的一半征收1%的税。然而,纳税年度收入低于50万比索的在线商家以及纳税年度累计汇款总额未达到50万比索的商家将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