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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08:59:00

深圳正式启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2月2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获悉,该局于2024年2月2日发布《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正式在深圳市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圳高质量发展。据了解,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共8项。

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

一是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

二是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

三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

四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五是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

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

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

二是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可共享外债额度;

三是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以及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赴境外上市,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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