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的散装、片状或卷状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含混合物)(印尼税号为ex6806.10.00和ex6806.90.00)征收保障措施税,为期三年。第一年税率为20,284印尼盾/千克,第二年为18,256印尼盾/千克,第三年为16,430印尼盾/千克。该措施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