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期宣布,对中国产乙醛酸(Glyoxylic Acid)的反倾销调查已作出初步肯定性裁决。据此裁决,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面临27.2%的临时反倾销税,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税率则高达175.8%。合作企业将承担78.5%的税率,而其他企业则需支付280.3%的高额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29183000,对应的TARIC编码为2918300013。调查期覆盖2021年1月1日至调查结束。相关利益方需在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