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发布重要税务提醒,强调所有商业经营者——包括亏损企业及社交媒体创作者——必须依法申报收入。吉隆坡分局助理主任赛莫哈末苏克里在"税务诊所"节目中澄清常见误区:即使企业经营亏损,仍需提交B表格进行申报;若存在薪资等其他收入,亏损企业仍可能产生纳税义务。新规特别明确,通过YouTube、Instagram等平台获利的网红、博主及内容创作者,其收入均视为商业所得,必须纳入税务申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