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于9月29日签署第817号国务院令,正式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新增关键反制条款:若任何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船舶或船员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中国政府有权采取必要反制行动,包括向相关国家靠泊中国港口的船舶收取特别费用、限制其进出港或获取数据信息等。此次修订还强化了对国际航运交易平台的信息报送要求,并明确了罚款及业务暂停等违规处罚机制,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举被视为在美国拟对中国船舶征收港口费前的主动法律应对,同时中国民营船企扬子江船业近日新获8艘船舶订单,显示海运产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