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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网12月8日消息,《增值税法》即将正式实施,对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进行系统性调整。新法将扣税凭证范围扩大至全税目,新增“其他扣税凭证”类别,涵盖机动车销售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旅客运输票据等。长期资产抵扣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设定500万元分界标准:混合用途资产原值不超500万元可全额抵扣,超过500万元则需按折旧年限分期转出相应进项税额。同时明确将非应税交易划入抵扣禁区,专用于员工工资服务、行政收费等四类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新规延续“正向列举+反向排除”框架,但对大额资产管理和非应税交易处理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建立更精细的税务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