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贸易部依据2026年第19号贸易部长条例(Permendag No.19/2026)落地电子交易系统监管新规,明确Shopee、Tokopedia等电商平台及Facebook、Instagram等社交电商仅可作为撮合买卖双方的交易场所,不得自行生产商品或在平台内以自有名义直接售卖商品;同时厘清两类业态差异——电商平台可在站内完成直接交易与支付闭环,社交电商则禁止在平台内闭环完成支付交易,以此规范不同线上业态的经营边界与竞争秩序,建议已在印尼布局品牌自营店或联名独家款的卖家关注平台后续商品上架政策调整,提前确认店铺性质是否符合"第三方卖家"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