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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相关业务,且满足对应合规条件,即便只有货代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能正常申报增值税减免;但要是其他类型业务,仅靠普票通常无法享受该减免政策。具体分析如下:
1、国际货代业务可凭普票申报减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可免征增值税,且政策明确要求,委托方索取发票时,货代需就该服务收入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此时一般纳税人作为委托方,拿到对应的普票后,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合规条件,就能正常申报增值税减免:
资金结算合规:给货代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货代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运输费用,都需通过金融机构结算,你公司给货代转账的记录需留存完整,作为资金合规的凭证。
完成免税备案:需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与货代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资料完成备案。
业务匹配合规:普票上的服务项目需与国际货代业务对应,比如订舱费、代理报关费、港杂费等,且要和货物进出口的提单、报关单等资料形成业务闭环。
2、非国际货代业务仅普票无法申报减免
若一般纳税人委托货代的业务不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范畴,比如仅涉及国内段的运输代理服务,那么即便有普票也不能享受跨境相关的增值税减免。这类国内货代服务对应的增值税需按正常应税税率计算缴纳,普票仅能作为成本核算凭证,无法成为增值税减免的合规依据。
此外还需注意,享受该免税政策的同时,对应的进项税额需作转出处理,且要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避免与应税项目混淆,否则可能影响减免申报的通过,甚至面临税务核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