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电商 “无票免征” 主要适用于综试区内采用 9610 等零售出口模式的主体,申请时需准备证明主体合规性、业务真实性的材料,流程以备案和申报为核心,不同综试区实操细节略有差异,具体如下:
1.基础备案材料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2份,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出口模式、平台名称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跨境电子商务”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务证明材料
跨境销售服务合同复印件,证明业务真实性
近3个月出口报关单,至少提供1笔出口记录
物流单据和支付凭证,证明“三单一致”(订单、物流、支付)
3.特殊情形材料
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如建筑服务需提供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合同
国际运输业务证明材料,包括业务介绍说明和税收协定复印件
《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2份(如适用)
第一步:企业注册与备案
注册单一窗口账号:登录广州或杭州单一窗口平台(https://gz.gd.singlewindow.cn/),完成企业账号注册
企业备案登记:登录用户管理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备案申请
获取C0编号: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企业专属C0编号,用于后续申报
第二步:海关备案
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在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模块申请“进出口收发货人”资质
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在“资质备案”中选择“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资质备案
打印备案证明:备案通过后打印《备案证明》留存备查
第三步:税务备案
无票免税备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跨境电商专区-无票免税备案”,填写《跨境电商无票免税备案表》
核定征收备案:提交《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备案表》,说明无法查账的原因
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平台入驻证明、出口报关单等材料
第四步:业务申报
数据登记: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信息,包括订单、物流、支付数据
清单核放:通过9610模式报关出口,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
免税申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写《跨境电商出口免税申报表》
1.备案时限
首次备案:需在首次享受免税前30日内完成
年度备案:核定征收备案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
审核周期:通常1-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2.合规要求
三单一致:确保订单、物流、支付信息完全匹配
资料保存:需保存所有业务凭证5年备查
真实经营:企业需有实际经营场所和人员,避免空壳公司
3.政策限制
适用模式:仅限9610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模式
企业类型:必须在跨境电商综试区内注册
商品限制:不适用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