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进出须向印尼银行报告。根据PBIReg。21/2019的规定,任何从事导致印尼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或印尼居民之间的离岸金融资产和负债流动的活动的非银行实体,都必须向印度尼西亚银行提交任何外汇活动的外汇流动活动报告。
除外汇流动报告外,PADG21/2019还规定了离岸金融资产及负债报告的要求。非银行机构外汇产生印尼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流动时,必须完整、及时地报告。离岸金融资产及负债报告要求每月按时报送,未按时提交的将受到书面警告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