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广交会需根据参展类型(出口展或进口展)、展位类别(品牌展位或一般性展位)及展品领域,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并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持有进出口企业代码。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市场监管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因知识产权侵权、展位转租等问题被广交会处罚。
需通过 “参展易捷通” 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经所属交易团审核。
出口额标准
流通型企业:沿海地区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 150 万美元,中西部地区按 1.5-2 倍系数折算(如中部地区流通型企业最低标准为 100 万美元)。
非流通型企业:沿海地区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 75 万美元,中西部地区按 1.5-2 倍系数折算(如西部地区非流通型企业最低标准为 20 万美元)。
出口额统计范围为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项下需在广交会上看样成交的商品(不含原油、成品油等大宗商品)。
行业资质与认证
产品合规性:展品需符合对应展区的商品范围,如食品类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类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国际认证:企业需持有 ISO9000(质量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等国际通行认证,或行业特定认证(如 HACCP 食品认证、欧盟 CE 认证)。
专利与商标:拥有境内外注册商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在品牌展位评审中可获加分。
境外企业
境内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