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离境即退税"政策(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
核心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代码"9810")实行"离境即退税"政策。这意味着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无需等待海外销售完成。
具体操作:
已实现销售:按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未实现销售: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先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2. 取消海外仓备案制(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要求,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布局周期从45天缩短至即时生效。
1. 资金周转效率大幅提升
货物离境后即可获得80%的退税款,资金回笼周期显著缩短
以1000万元出口额、13%退税率为例,过去可能半年才能回笼130万元,现在几乎可"秒到账"
2. 企业布局周期缩短
取消备案制后,企业只需通过"单一窗口"提交订仓单电子数据即可即时生效
布局周期从45天缩短至即时,企业可快速响应海外市场变化
3. 操作流程简化
取消收款单电子信息传输要求,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企业无需再办理繁琐的备案手续,降低了合规门槛
1. 税务合规管理
出口预退税申报要求:
在申报明细表的"退(免)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业务类型代码:HWC-YT)
区分已实现销售和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分别进行申报
生产企业使用单独申报序号,外贸企业使用单独关联号
核算期管理:
核算期为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必须在核算期内完成核算,否则税务机关将追回已办理的出口预退税
2. 单证备案要求
必备单证:
海外仓订仓单、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租赁海外仓租赁协议
销售记账凭证、销售明细账等佐证货物已实现销售的资料
销售佐证资料必须在货物实现销售后15日内完成留存
3. 风险控制措施
价格申报合规:
避免明显低报或高报价格,应与货物实际价值相称
可参考国内销售价格、成本加成等因素确定申报价
提供完整的定价依据备查
收汇管理:
确保货款在商品实际售出后通过平台分期结算
允许支付机构汇总小额收款后划入卖家账户
支持人民币计价结算,避免因长期大量出口不收汇引发外汇监管关注
4. 多市场税务规划
不同市场策略:
欧盟:通过OSS一站式申报处理多成员国销售,标准税率20%
英国:实行季度申报,需通过MTD系统数字化申报
美国:依据"经济关联法",在5个及以上州有库存即需按州申报销售税
5. 退货与滞销处理
退运政策:
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