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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销的跨境商品降价销售依然可以适用 “无票免征” 政策。因为该政策的核心适用条件里并不包含销售价格相关要求,只要满足财税〔2018〕103 号文件规定的核心条件即可。
1. 价格调整不影响政策适用
“无票免征”政策的核心是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与商品的销售价格无关。无论商品以原价销售还是降价销售,只要符合政策条件,都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2. 政策适用条件
企业注册:必须在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注册成立企业
业务模式:通过9610模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报关出口
商品要求: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3. 价格调整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免征增值税,降价销售不会影响免税政策的适用
企业所得税:按实际销售收入计算,降价销售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不会影响核定征收政策的适用
1. 出口申报
通过9610模式报关出口,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在平台登记出口信息,确保"三单一致"(订单、物流、支付)
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完成正式出口申报
2. 免税申报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免税申报
提交《跨境电商出口免税申报表》
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免税销售额
1. 合规要求
业务真实性:必须确保降价销售业务的真实性,保留完整的交易记录
数据一致性:订单、物流、支付信息必须完全匹配
资料保存:需要保存所有业务凭证5年备查
2. 风险提示
价格异常:大幅降价销售可能引起税务关注,需准备合理的商业理由
数据比对:海关、税务、银行数据自动比对,价格异常可能触发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