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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含玻璃纤维侧灯及入口门系统组件,涉及HTSUS编码3925.20.0010等)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最终肯定性裁定,认定相关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及接受不公平补贴行为,其中反倾销税最低41.82%、最高147.85%,反补贴税最低58.50%、最高186.46%,部分企业综合双反税率高达208.49%,即面临超两倍货值的额外关税成本,2024年美国自华进口该类产品约1.46亿美元,如此高额税率将严重削弱对美出口竞争力,涉案主要企业包括安徽新宇、无锡路通、江西方大科技及大连Capstone等,后续需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作出最终损害裁定后方可正式执行并发布征税令,建议相关建材及工业制品出口企业密切关注ITC终裁结果并评估市场多元化与海外产能布局以规避单一市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