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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中小微企业部依据2026年第20号政府条例调整0.5%最终所得税优惠适用主体,仅自然人纳税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作社可享受该低税率,两合公司、商号及普通股份制有限公司等不再纳入范畴,同时升级税负利好——原年营收48亿盾以内商户0.5%优惠期限从最长7年改为永久有效,年营收5亿盾以下小微主体直接免征所得税;为配套落地,政府同步简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并与法务部协同降低设立成本,建议多人合伙商户注册合作社以享同等优惠,同时联合国家发展规划部上线一站式数字政务平台Sapa UMKM,打通投资部(NIB企业注册编码)、法务部(法人登记)、清真认证机构及国家标准局(SNI认证)系统,实现企业注册、资质认证、融资对接全链条线上通办,大幅降低中小微经营者合规成本与办事周期,建议对印尼本土化布局的中资企业及跨境卖家关注当地合伙人架构调整与资质办理便利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