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跨境卖家从1688采购时会遇到“无进项发票”的难题:没有发票没法抵扣增值税,成本扣除也缺依据,报税时总怕踩雷。其实只要选对政策路径、留存合规凭证,完全能实现合法申报。
这是无票卖家最主流的合规路径,直接解决增值税免税问题,关键是要卡准“综试区注册”和“指定出口模式”两个核心条件。
1. 适用条件
企业注册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全国已扩围至165个,可查当地商务局名单);
出口模式为9610(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或9810(海外仓出口),需通过海关办理正规出口申报;
无法取得采购环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 申报操作步骤
报关备案:委托货代按“9610”或“9810”监管代码报关,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提交订单、支付、物流“三单”信息,确保报关单标注清晰;
税务备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备案表》,完成政策资格备案;
增值税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免税销售额”栏填报对应收入,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税”项目,无需提交进项发票。
无发票不仅影响增值税,还会导致企业所得税因“成本无凭证”而虚高。申请核定征收可直接规避这一问题,尤其适合中小卖家。
1. 政策依据与优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6号),综试区无票卖家可按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税,无需再凭发票扣除成本。
9610/9810模式:应税所得率统一为4%;
叠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低至5%,综合税负仅0.2%(4%×5%)。
2. 申请流程
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说明无票采购情况及出口模式,获批后按核定比例申报即可。
无发票不代表“无凭证”,完整的替代凭证链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核心,缺一不可,需留存5年以上。
1. 采购端凭证(3类必备)
1688采购订单截图:含供应商信息、商品名称、数量、金额、下单时间;
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回单、支付宝/微信支付流水,需标注付款对应采购订单号;
收货凭证:入库单、物流收货单据,需注明商品与采购订单一致。
2. 出口端凭证(2类核心)
海关报关单:标注“9610”或“9810”监管代码;
销售凭证:跨境平台销售报告、订单详情、境外客户签收记录。
若供应商为个人(小额零星经营),可让其出具手写收款凭证(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收款金额、事由),搭配内部入库单使用,更增强合规性。
若采购金额较小(单户单次≤500元),或供应商为可代开发票的小微商家,可通过补开凭证进一步优化税务处理。
代开发票:要求1688小微商家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虽无法用于增值税退税,但可作为企业所得税成本凭证,减少核定征收前的税负;
小额零星支出:向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采购,单次金额≤500元的,可凭收款凭证+内部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依据,无需代开发票。
模式限制:“无票免税”仅适用于B2C零售出口(9610/9810),B2B出口(如一般贸易)不适用,需取得正规发票;
真实性底线:所有凭证需真实有效,若伪造采购或出口数据,将被认定为偷税,面临补税、滞纳金及5倍以下罚款;
政策适配:非综试区卖家无法享受“无票免税”,建议优先将企业注册至综试区内,或选择1039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个体户可核定征收)。
总结来说,1688采购无票的核心解法是“政策适配+凭证留存”:综试区卖家优先走“无票免税+核定征收”组合拳,非综试区可考虑补开凭证或变更经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