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给一个荷兰客户报了 FOB,对方回邮件说想改成 CFR。你翻出合同看那一栏术语,字母认识,后面的责任分界却说不清。你把三种术语并排抄在一张纸上,逐行对。仓库那边催着定船期,你盯着报价单上的运费一行,想知道这个条款把哪一段接了过来,风险又在什么时候交出去?
它把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费包进卖价,卖方负责订舱、付运费、交单。货装上船之后的那段责任就转到买方手上,卖方只把运输安排到目的港,不管卸货和进口。
买方接的是海上风险和目的港之后的费用,包括卸货、码头操作、清关和内陆运输。这一段不在你的报价里,你在报价单上写清楚,等于提前把界线画好,后面不用一句句解释。
群友阿昌做五金件,去年给巴西客户报 CFR,忘了写明码头操作费由谁付。货到港后客户被收了一笔,回头找他摊,两个人扯了半个月,最后还是各让一步。
你把报价拆成货值、海运、保险三段,前两段是你的,第三段看条款怎么定。三段分列,客户看得懂,到港时也不容易为一个费用名目吵起来,账也好对。
买家自己有进口资质和清关能力,愿意接目的港那一段,才谈得上用这个条款。他没有进口权,你报了也走不通,货到港没人清关,滞港费比运费还贵。
整柜、大宗、季节性强的货更适合,运费占货值比例高,卖方集中订舱能拿到更低的价。拼箱和小包摊下来不划算,目的港杂费按票收,摊到单件上很难看。
客户指定货代的情况要留意,运费你付但舱位由他定,船期一变,交期就跟着变。责任在合同里写明,谁指定谁负责改期,别等误了船才互相推。
报之前先问一句,客户的目的港有没有固定的清关行。有,这条线就顺;没有,你多问一句要不要改成 CIF 或者包清关,能省掉后面很多麻烦。
在装运港货物装上船那一刻,风险就转给买方,之后的沉船、雨淋、延误都算他的。这句话写在通则里,很多合同也照抄,但真出事时,先看的是你有没有及时通知。
装船通知不是客套,是义务。你发晚了,买方来不及投保,这一段损失容易落到你头上,理由是你没给他投保的时间,条款保护不了你。
群友阿昌有一回周五装船,周一才发通知,客户的保单还没生效,途中受潮赔了一笔。两个人各让一步,但那之后,他把通知写进了出货流程,不再靠记性。
你养成装船当天发通知的习惯,附上船名、航次、提单号和预计到港日。买方拿着这几项就能立刻加保,你也留下了凭证,后面真出事,责任分得清。
只差一个保险。CIF 由卖方投保,这个条款由买方自己保,运费两边都是卖方出。一个字母的差别,常常是几千块保费和一场纠纷的差别。
买家有长期保单、费率比你低,选它更省;他没有渠道,你报 CIF 反而省事。你把两种报价都备一份,客户选哪个都不慌,谈起来也显专业。
报价时把这一项讲清楚,别默认对方知道差别。很多纠纷就出在这一个字母上,客户以为含保险,你以为不含,货一出事,两种理解撞在一起。
你手里如果只有 CFR 的价,客户问保险怎么办,直接告诉他自行投保,并把险种建议写过去。一句话的事,能省掉后面几封邮件来回解释。
目的港费用没写清是第一坑,码头操作费、文件费、滞箱费,名目多,金额能顶掉一半利润。你在合同附件里列一张费用清单,谁承担写明白,比口头说管用。
第二坑是卸货费,有的条款含、有的不含,合同里要写明由谁承担,别靠惯例猜。惯例在每个港口都不一样,猜错一次,就是一笔实打实的支出。
第三坑是船期延误,运费你付了,船公司改港或跳港,买方那边交期违约,回头还是找你。你在合同里写明不可抗力和改港的处理方式,责任才分得开。
把这三项写进合同备注栏,字数不多,真出事时能省掉一场扯皮。做外贸做久了会发现,值钱的不是条款多花哨,是每一条都能落到具体的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