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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尼《新投资清单》,为保护本土经济主体,有两类行业对外商和大型企业设有准入限制:
(1)仅对合作社及中小微企业开放的行业:该类行业完全禁止外商及大型企业投资,仅允许印尼本土的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进入,旨在为其保留专门的市场空间,增强其在本地经济中的竞争力,政府对其进行分类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项标准:行业技术相对简易、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营业资本(不含土地和建筑物)不超过100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400万元);
(2)必须与合作社及中小微企业合作的行业:该类行业允许外商投资者进入,但必须与印尼本土的合作社或中小微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政府设定此类别以确保本土中小微企业具备合作与竞争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