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大会任命,与董事会属于平行机构,监督董事会对公司事务的日常经营活动,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印尼公司至少应设置一名监事。此外,从事公众资金募集和/或管理相关业务的企业、向公众发行债券票据的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应至少设置两名监事。当监事会成员超过一人时,应当以监事会决议方式行使职权。
印尼还确立了独立监事制度,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确立一名及以上的独立监事。上市公司和准上市公司中独立监事的数量应当占监事会成员总数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