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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9月9日发布《关于澄清易混淆企业名称的公告》,一次性列出广州德迅国际货运代理、深圳德迅物流、浙江德迅供应链管理、德迅供应链(云南)等32家含“德迅”字样的企业,明确这些主体与德迅不存在隶属、投资、控股、参股、代理或授权关系,其经营行为及法律责任均与德迅无关;名单覆盖广东、山东、河北、江苏、安徽等多地,业务表述混杂“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等,部分还直接用“德迅国际”“德迅供应链”蹭识别度。德迅强调依法享有“德迅”商标及字号权益,对可能造成混淆的侵权使用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追责。对货主和外贸企业来说,签合同、付运费前必须核对营业执照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实际收款主体,不能光看“德迅”两个字就下单,首次合作、大额跨境订单更要把主体尽调做在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