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目前报关单填制遵循的是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其中,对报关单上面贸易国(地区)填制要求是:
显然,这里关键的判定方法是“是否发生了商业性交易”。
商业性交易通常指的是在商业领域内,买卖双方基于商品或服务的交换进行的交易活动。可以是零售、批发、在线交易、国际贸易等多种形式,其核心是价值的交换。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发生了商业性交易,贸易国(地区)一栏填写与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外方所在的国家(地区),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出口填报授予国(地区)。如果未发生商业性交易,贸易国(地区)一栏填写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
1、上海某A企业与越南B企业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享受东盟FORM E协定税率,集装箱货物自越南经过新加坡转船后海运至上海,贸易国(地区)一栏填什么?货物还能享受协定税率吗?
因为上海A企业与越南B企业签订了贸易合同,发生了商业性交易,虽然在新加坡转过船,但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运输需要,且货物未进入新加坡进行买卖并处在海关监管之下,因此贸易国(地区)填报越南,符合直接运输规则,可以享受FORM E协定税率。
2、上海某A企业与新加坡B企业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进口一批货物,准备享受东盟FORM E原产地证协定税率,货物由越南C企业发货直接运至上海,贸易国(地区)一栏填什么?货物能否享受协定税率?
因为上海A企业直接与新加坡B企业签订了贸易合同,发生了商业性交易,且上海A企业是将货款直接付给新加坡B企业,而新加坡B企业是向越南C企业采购了这批货物,这是典型的三方贸易,贸易国(地区)填制新加坡,货物可以享受协定税率。
1、暂时进出货物(2600)
上海A企业以暂时进出货物的监管方式从日本B企业进口了钢铁制托盘(HS编码:73269090)2个,贸易国(地区)填什么?
因为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因此这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先进后出,钢铁制托盘的所有权属于日本B企业,则贸易国(地区)填制日本。如果是先出后进,钢铁制托盘原属于中国A企业,是中国出去日本后暂时进出境回到中国,物权未发生改变,这里的贸易国(地区)填制中国。
2、来料加工(0214)
上海A企业以来料加工的监管方式从日本B企业进口尿试纸(酸碱度)(HS商品编码:3822190090),共计2000KG,贸易国(地区)填什么?
因为上海A企业与日本B企业未发生商业性交易,因此这里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填报日本。若货物加工成成品出口至日本B企业,物权仍属于日本,贸易国(地区)仍然填报日本。
3、进料料件内销(0644)
上海A企业以进料料件内销的监管方式将从日本B企业进口的尿试纸(酸碱度)(HS商品编码:3822190090)内销给国内C企业,贸易国(地区)填什么?
因为上海A企业从日本B企业购买了尿试纸(酸碱度),拥有了此批货物的所有权,因此当其内销给国内时,填写拥有者所属的国家,贸易国(地区)填制中国。
Q1: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卖方是香港公司,我司付款给香港公司,由于卖方在国内设有工厂,卖方的国内工厂将货物出口至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我司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办理进口手续,我司进口申报时,贸易国别填报为“香港”,但报关行告知,该货物在保税区内流转,“无实际进出境”应填报中国。
A1: 虽然货物看似未实际进出境,但企业与香港公司存在商业性交易,购自香港公司。从报关单填制规范来看,填报 “香港” 更符合 “发生商业性交易的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 这一规定。
Q2: 我们有一批货一般贸易形式海运出口,贸易合同是与中国香港公司签订的,货物是到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卸货清关的,清关后陆运至德国的仓库,那报关单上面的“贸易国”、“运抵国(地区)”、“指运港”、“最终目的国(地区)”分别应该怎么填?
A2: 贸易国:是与我国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所属地区。应填报香港。运抵国:填报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应填报:德国。指运港:填报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安特卫普港。最终目的国:应填报:德国。
Q3:中国公司与瑞士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货物的原产地是秘鲁,货物直接从秘鲁发运到中国,请问贸易国别填的是瑞士还是秘鲁?
A3:虽然货物由秘鲁直接运抵中国境内,但是购销合同是境内A企业与瑞士B企业签署,且A企业需向B企业支付货款而非向秘鲁企业支付货款,即与瑞士公司产生商业性交易。所以贸易国(地区)栏应填:瑞士。
Q4: 实际的收发货人都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中间商为新加坡的公司签订合同。 通过国内综保区的“一日游”业务,实现进出口报关。 报关单中的贸易国一栏应填写中国还是新加坡?
A4:虽然实际收发货人是中国境内企业,但与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是新加坡中间商,所以报关单中的贸易国一栏应填写新加坡。
Q5:保税区进口货物的报关分为进境备案和进口报关,请问针对这种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中贸易国应该如何填制?
A5:若保税区进口货物存在商业性交易,进口应填报购自国(地区),当保税区进口货物未发生商业性交易时,应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
Q6:我们企业有一票从马来西亚进口的货物,A公司(国内买家)跟B公司(香港)达成交易的,货物马来西亚到香港然后在驳船到黄埔,请问我们进口报关的贸易国是填哪个?
A6: 应填报香港。
Q7: 我司是桐乡的一家工厂(有出口权),与香港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货物是出口到德国,经我司出口。请问贸易国别(地区)是填德国还是香港?
A7: 贸易国:是与我国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所属地区,应填报香港。
Q8: 我司(大陆区外企业,简称A公司)出口一批自产货物到保税物流园区,贸易方为香港注册公司(简称:B公司)。B公司在台湾设有账户,并通过台湾账户支付货款给我司。出口报关单中贸易国(地区)是填香港还是台湾?
A8: 贸易国是指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应填报香港。
Q9: 我司是常州的一家工厂(有出口权),与上海贸易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货物是出口到香港,经我司(常州工厂)出口。请问贸易国别(地区)是填中国(上海)还是香港?
A9: 贸易国是指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应填报香港。
Q10:您好,我的疑问比较多,
1、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客户是(印度)的,实际抵运国(巴基斯坦),付款方是(印度)
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客户是(香港离岸公司), 实际抵运国(印度), 付款方(香港离岸公司)
与我司签订合同的是(瑞士),实际抵运国(巴拉圭),付款方(巴拉圭)
与我司签订合同的是(瑞士),实际抵运国(瑞士),付款方(香港离岸公司)
以上这4种情况贸易国如何填写呢?
A10: 上述4种情况贸易国分别应填报:印度、香港、瑞士、瑞士。
贸易国(地区)是我国海关进出口统计项目,若填报错误,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