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提交商标申请后,您的申请将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进行审查,您作为申请人,可能需要采取某些行动。例如,如果审查员对您的商标申请发出了暂时拒绝通知,您需要作出回应。同样,如果您提交了意向使用申请并收到准许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您必须提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如果未能按时提交且未申请延期,您的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您将收到放弃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
如前所述,商标申请放弃的主要原因包括:
1、未回应办公室行动(Office Action)。
办公室行动是审查员发出的通知,表明您的申请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可能是形式上的,例如,在申请时未指定住所和实际存在地。另一个例子是,存在在您申请之前已提交或注册的相似商标。在这种情况下,您有三个月的时间来回应办公室行动,或者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未能按时回应或延长期限,您的商标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2、未提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
如果您提交了意向使用申请,并且审查员已发出准许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您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并附上使用实例(specimens)。如果您尚未开始使用该商标,您可以延长此期限。如果在此阶段未提交使用声明且未延长申请期限,您的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收到放弃通知并不意味着您必须重新提交申请。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有机会恢复已放弃的商标申请。
恢复申请的请求必须声明延误是无意的,并且需要支付申请费用(无论申请涉及多少个类别,费用为250美元)。此外,如果商标因未提交使用声明而被放弃,还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恢复申请必须在以下时间内提交:
1、从放弃通知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或
2、从实际得知商标被放弃之日起两个月内,且
不得迟于电子申请系统中相应的放弃记录后的六个月内。
如果恢复申请在此日期后提交,将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重新提交商标申请,支付申请费用,并等待审查。
未能在相关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应操作是导致商标申请放弃的原因。如果您是自行提交商标申请,请确保定期查看与申请相关联的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您是自己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建议定期检查您在申请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是商标律师代您提交的申请,请等待他们发送的相应通知。您还可以考虑定期访问USPTO官网,查看您的申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