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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海关的相关规定及实务操作,清关时产品的申报价值应基于进货价(即实际成交价格),而非销售价。以下是具体分析: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条例》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以成交价格(即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款)为基础,并调整相关费用(如运输、保险费等)。
成交价格需符合以下条件:
买卖双方无特殊关系或关系未影响价格;
价格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如搭售);
卖方不因货物后续销售获得收益(除非可调整)。
2.销售价的不适用性
销售价通常包含利润、营销费用等,与货物的实际成本无关。海关要求申报价值反映货物真实成本,若以销售价申报可能被视为虚报,导致补税、罚款或信用受损。
1.应计入的费用
除成交价格外,以下费用需计入完税价格:
买方支付的佣金(购货佣金除外)、包装费;
与生产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卖方从买方后续销售中获得的收益等。
2.不计入的费用
进口后的建设、安装、维修费用;
进口关税及国内税;
境内外技术培训费用等。
1.无成交价格时的估价方法
若成交价格无法确定,海关依次采用以下方法:
相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倒扣价格法(扣除境内利润、税费等);
计算价格法(料件成本+加工费+利润);
合理方法。
注意:倒扣价格法虽涉及销售价,但需扣除利润等费用,最终仍回归成本价。
2.跨境电商的实务差异
跨境电商可能因货权问题被海关要求以销售价扣除税费后申报,但需提供平台销售记录等证明。
部分海关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需避免低报风险。
低报或虚报:可能引发海关稽查,导致货物扣留、罚款(差额的50%以内),甚至影响企业信用。
高报:虽较少见,但可能多缴税款,增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