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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关税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商品,其关税税率因不同条款和商品类别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关税的具体情况:
301 条款关税
这是美国依据 “301 调查” 对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 。涉及产品如电动汽车、半导体、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5 月 14 日之前与 5 月 14 日起,加征税费范围均在 7.5% - 25%,针对中国 5500 亿美元商品清单。
232 条款关税
针对钢铁铝及衍生品、汽车及其零部件等商品。不管是 5 月 14 日之前还是之后,在全球范围内加征税率均为 25%。
IEEPA 芬太尼关税
主要针对广泛商品,中国出口此类商品至美国,5 月 14 日前后加征税费都为 20% 。
IEEPA 对等关税
全球范围(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内,5 月 14 日起加征税费为 10% 。需注意,若商品在 232 条款范围内,则不用加征此对等关税;另外,24% 的对等关税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起暂停 90 天 。此前中国被差异化对待,其他国家在 2025 年 7 月 9 日前按 10% 。
T86 模式清关税
针对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货值 800 美元以下商品,主要影响跨境电商及个人非旅行包裹 。在 2025 年 5 月 2 日 - 5 月 14 日实际执行期间,从价税为 120%,计税税为 100 美元 / 份包裹 。5 月 14 日起,从价税调整为 54%,计税税仍为 100 美元 / 份包裹 。原计划 6 月 1 日之后每件收取 200 美元计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