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1 关税不是某个固定税率,而是美国《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给的一套工具。USTR 认定某国做法"不合理"或者"歧视性",就能发起调查,然后加征关税、限制进口,或者直接收服务费,不需要走 WTO 那套争端解决程序。2025 年 4 月这次调查盯的是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落地手段有两块:一是对中国实体拥有或运营的船舶、中国建造的船舶按航次收海运服务费;二是对岸桥、底盘这类货物装卸设备加征 100% 关税。所以别把"港口费"理解成码头装卸费,它是 301 项下的惩罚性收费,跟正常的港杂费是两笔账。对卖家来说,这笔钱最后会折进船公司报给你的运价里,不会单独列一行让你看见。顺带说一句,这套收费是按航次算的,不按货值算,所以低货值、高体积的货受影响更明显,卖家算运价时要把它当成一项固定成本。
没有取消,只是继续停着。原定标准是每净吨 18 美元,或者每卸一个集装箱一百二十美元,哪个高按哪个收。这套措施在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中美达成协议后暂停一年,本该在今年的 11 月 9 日到期。现在 USTR 的动作是"拟再延两个月",还挂在征求意见阶段,并没有正式生效。也就是说,11 月 9 日仍然是眼下唯一有效的截止日。船公司和货代的报价,多半已经按"暂停继续"来算了,但合同里最好写清一句——若恢复征收,费用由谁承担。这种事等到 1 月再扯皮,通常是小卖家吃亏。另一个容易忽略的点是收费范围不看船旗,只看船是谁拥有、谁运营、在哪国建造,挂方便旗也绕不开。
提案的窗口是从 11 月 10 日零点起,到 2027 年 1 月 9 日深夜 23:59,按美东时间算。还没定。公众意见截止 10 月 30 日美东时间下午五点,换算成北京时间是 10 月 31 日早上五点,案号 USTR-2026-0694,在 comments.ustr.gov 上提交,不需要注册账号。上一轮暂停之前,USTR 收到大约七十份意见,多数支持继续停,理由集中在运费成本、供应链中断和给谈判留时间这三点。这次只给了七天意见期,节奏相当紧。要清醒的一点是,延期两个月是给谈判腾地方,不等于争议解决了,2027 年 1 月 9 日之后会不会恢复,现在没人能保证。如果最终决定延期,11 月 10 日之后到港的航次就不产生这笔负债,也不会事后追缴;如果没延,就按原样恢复。
先纠正一个容易混的地方:这次暂停只覆盖海运服务费和岸桥、底盘等设备的 100% 关税,不涉及其他对华加征关税,别理解成"所有关税又免两个月"。跟多数卖家更相关的是另一条线——双方原则同意在贸易理事会项下谈各 300 亿美元或更多的对等降税框架,USTR 会就减免商品清单公开征求意见。清单没出来之前,任何"某品类要降税"的说法都只是猜。实操上就一句话:报价按当前税率报,备货别按"永久缓和"排,账期和汇率条款留点余地,别把两个月的窗口当成两年的确定性。还有个现实问题,船公司通常会在恢复征收前一两周就把这笔费用加进报价,所以真正的成本上升可能提前到 12 月就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