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发来一句:
Please quote your FOB, CIF and DDP prices.
很多外贸新人看到这句话,马上开始算:产品价格是FOB,FOB加海运费就是CIF,CIF再加关税和派送费就是DDP。
听起来没毛病,对吧?
但真按这个思路报价,迟早会踩坑。
FOB、CIF和DDP的区别,从来不只是“谁多付一段运费”,而是谁负责订舱、谁办理进口、风险在哪一刻转移,以及货物出问题后谁承担损失。
先把最关键的一张表保存下来。

这张表里,最容易被搞错的是CIF。
CIF由卖方安排并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所以很多业务员下意识认为:货物到目的港之前,风险都属于卖方。
错。
按照Incoterms® 2020.CIF的风险通常在货物于装运港装上船时就从卖方转给买方。卖方虽然继续支付海运费和保险费,但费用承担和风险转移并不在同一个地点。
这就是CIF最容易让人糊涂的地方:钱由卖方继续付,运输风险却已经转给买方。
另外,CIF要求卖方办理保险,但默认只要求有限保险保障。客户需要更高保障时,要在合同里另外约定,不能只写一个CIF就默认“什么都赔”。
1. FOB报价
可以按这个思路核算:
产品成本+出口包装+工厂到装运港的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及货代港口费用+装船前应由卖方承担的费用+利润
FOB报价一定要写清装运港,不能只写“FOB China”。
规范写法例如:
FOB Yantian Port, Shenzhen, China, Incoterms® 2020
不同港口、不同货代和不同出货方式产生的费用可能不同,最终要根据实际港口和货代账单核算。
2. CIF报价
通常可以在FOB基础上增加:
国际海运费+保险费
但CIF必须写清目的港:
CIF Port of Hamburg, Germany, Incoterms® 2020
报CIF前还要确认运价有效期、船期、货物信息和保险范围。别拿今天的海运费,给客户报一个长期不变的CIF价格。
3. DDP报价
DDP最复杂,通常要考虑:
产品及出口费用+国际运输+目的地操作费+进口清关费+关税及相关税费+末端派送+必要的风险预留
这里最不能靠猜的,是进口端。
报DDP之前,至少确认产品HS编码、申报价值、原产地、进口资质、关税及相关税费、目的地清关要求和准确送货地址。关键费用最好让目的国清关代理或合规服务方书面确认。
DDP的指定地点也要尽可能写具体,最好明确到实际交货地址或约定交货点,而不是只写一个国家。
DDP是Incoterms® 11种术语中卖方责任最大的一种。
卖方不仅要把货运到指定地点,还要负责进口清关,并承担进口关税及适用税费。问题是,有些目的国的实际规则可能不允许境外卖方直接完成进口手续,或者卖方无法取得所需进口许可、税务登记,也无法处理进口增值税。
如果这些问题没确认,就先给客户报了一个“包税到门价”,后面增加的税费、查验、仓储和派送成本,很可能只能自己承担。
如果卖方能够负责运输到目的地,却不适合承担进口清关和税费,可以和客户讨论DAP,而不是硬报DDP。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DDP默认是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放在运输工具上并做好卸货准备,实际卸货通常由买方负责。不要看到“送货到门”,就自动把卸货也算成卖方义务。
FOB和CIF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而且交货点是在货物装上船时。
很多集装箱货物实际上是在装船前就交给码头或承运人,卖方并不能控制货物何时真正上船。ICC的选择指引因此建议:集装箱运输或货物先交到码头时,可以考虑使用FCA;如果卖方还要支付主运费和保险,则可以考虑CIP。
这并不是说集装箱订单绝对不能写FOB,而是业务员不能只因为“走海运”,就机械地认为一定要报FOB或CIF。
还要提醒一句:Incoterms®主要解决交货、费用、风险以及进出口手续由谁负责,并不替你约定货款什么时候支付、货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也不能代替合同里的质量和违约条款。这些内容仍然要单独写进销售合同。
报价前,先把这5个问题问清楚
货物采用什么运输方式,是整柜、拼箱还是多式联运?
客户需要的是装运港价、目的港价,还是送到具体地址?
谁负责进口清关,谁具备进口资质?
保险需要什么范围,关税和相关税费由谁承担?
报价使用哪个具体港口、地址和Incoterms版本?
标准写法不是只扔下三个字母,而应该是:
贸易术语+准确港口或地点+Incoterms® 2020
做外贸,最怕的不是客户让你同时报FOB、CIF和DDP。
最怕的是你自己都没搞清楚责任和风险,就先给客户报了一个看起来很完整的价格。
价格报低了,损失的可能不只是利润;术语用错了,连原本不该你承担的风险,也可能一起接了过来。
